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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开展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一、背景目的
为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我国对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实施海关保护,即在对进出口货物查验时,如发现货物涉及在海关总署备案知识产权、收发货人不在合法使用人名单且无法排除侵权嫌疑的情况下,将按规定依职权采取保护措施,中止通关并通知权利人确认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由于目前实施知识产权状况确认主要发生在货物通关过程,且部分货物确认程序复杂、耗时长,有时会导致正常货物通关延误。为此,烟台海关在全省率先开展并落地实施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预确认,大幅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二、主要做法
改革前,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海关会下达查验指令,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查验关员要核实进出口货物相关授权情况,对于未列入合法使用人名单的进出口企业,进出口货物中止通关,现场查验关员将相关材料移交知识产权案件办理部门,案件办理岗经内部审批后制发《知识产权确权通知书》送达知识产权权利人,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权利人收到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权,即从查验查发到权利人确认,一般情况下需要一周时间,对出口货物延误船期,进口货物延迟收货,给收发货人带来经济损失,特别是出口货物,严重的还要面临索赔问题。
改革后,对于企业信用状况为一般信用及以上且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自贸区内企业,在货物申报前,提前向海关申报相关合同等证明文书、情况说明、进出口目的国、计划进出口货物数量、进出口货物商标照片等基础材料和信息,海关对货物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初步审核,并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对涉及货物知识产权状况进行预确认。经确认为授权产品的,权利人可以将单票货物信息添加到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并备注有效期,通关过程中海关系统比对后自动放行;如果权利人未将进出口企业添加到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海关知识产权部门将进出口货物预确权情况及时反馈通关部门及查验部门,现场核实申报项目、实际货物知识产权状况与预确权相符后快速放行货物。
海关通过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知识产权预确认风险防控。前端企业信用管理,要求预确权申请企业信用资质达到一般认证以上,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中端预确权材料审查,包括相关合同等证明文书、情况说明、进出口目的国、计划进出口货物数量、进出口货物商标照片等基础材料和信息,并联系权利人进行确认;末端查验比对,对于高资质企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按照5%-10%的比例进行布控,对于一般认证企业按照10%-20%进行布控,如果出现进出口侵权货物情形,对相关企业实行退出机制,终止其知识产权预确认的资格。
三、实践成效
烟台海关积极试点自贸区“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机制,已经为对外承包工程相关企业预确权品牌18个,包括中外知名品牌小天鹅、美的、格兰仕、澳柯玛、三角、壳牌、美孚、道达尔等,产品数量800余件,价值300余万元,涉及家电、润滑油、焊机配件等多类商品。一是实现进出口货物快速无障碍通关。改革前在通关过程中确认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造成对出口货物延误船期进口货物延迟收货,降低通关时效。改革后知识产权确权前置,通关过程快速无障碍;二是通过知识产权预确认维护收发货人及权利人双方合法权益。试点过程中烟台某物流公司向海关申请出口“壳牌”润滑油知识产权预确认,经联系权利人确认该批货物为假冒产品,该公司及时与供货方解除合同并终止通关程序,避免经济损失40万元,同时海关将有关制假售假信息及时通告权利人以便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